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金鹰民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金鹰民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 )的有关规定,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旗下金鹰民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已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表决通过《关于金鹰民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发布《金鹰民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6 月 25 日。
本基金从 2024 年 6 月 26 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期间为自 2024 年 6 月 26 日至 2024 年 7 月 8 日
止。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本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在规定网站上刊登了《金鹰
民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清算报告》,并在规定报刊上登载了《金鹰民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据此,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 2024 年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 4,
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
出。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 本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相关业务。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efund.com.cn 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135-888 获取相关
信息。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